子女是继承人,迟早都会知道遗嘱内容,为避免子女之间相互猜疑、争斗,提前告知子女遗嘱内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这样真的好吗?遗嘱一旦涉及到较重大的资产分配,如果提前让相关利益人知晓了遗产的安排,相关受益人必然会有争夺和情绪上的反弹。轻则影响亲属间的和睦关系,重则反目,影响设立人的正常生活和晚年的安宁。所以设立遗嘱时和设立完遗嘱后,注意保密也是一个重要事项。立遗嘱是每个人自己的权利,不需要经过他人同意,包括法定继承人和家人,也不需要一定告诉家人。如果担心生前立有遗嘱,去世后家人不知情,无法执行遗嘱的,也可以考虑告诉合适的家人,或者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并且提前告诉这个执行人。
有些老年人虽然想过立遗嘱,但出于家庭观念,认为自己死后的财产分配,得和亲戚、子女商量,甚至觉得子女不同意,立的遗嘱也没效力。实际上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的真实意思,且内容合法有效,处分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家庭共有财产,遗嘱就是有效的,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这里尤其需要提醒老年朋友的是遗嘱一旦涉及到较重大的资产分配,相关受益人必然会有争夺和情绪上的反弹。轻则影响亲属间的和睦关系,重则反目,影响设立人的正常生活和晚年的安宁。其实订立遗嘱这件事情是老人自己的意愿,老年朋友们人生阅历已然很是丰富,且对于家里子女的习性也了然于心。想到来订立遗嘱,也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此老年朋友们要相信自己做出的判断,坚定自己的想法,勿因立遗嘱之事引起家庭更多的纠纷。
老人订立遗嘱一般不需要子女在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民法典》第1133-1139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也就是说,老人立遗嘱时,不论子女在不在现场,都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如果老人
我国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这五种形式。其中,只有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有人在场。具体而言:公证遗嘱要两名以上(包括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只有一名公证员办理,要有一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遗嘱人和这两个见证人都要签名,并且必须注明年月日。录音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全部内容,并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要求将见证人录入录音、录像。所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件,赵某与曹某婚外同居7年,为了感谢曹某多年来对自己的照顾,赵某立下《遗赠书》,将名下存款200万元遗赠给曹某。后赵某病故,曹某为其办理了丧事。但赵某配偶陈某诉至法院,认为赵某与曹某的行为侵害了其权益,要求曹某返还丈夫赠与其的财产。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赵某为“报答”曹某的照顾之情将名下财产赠与曹某,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赵某书写的《遗赠书》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那么夫妻一方在婚内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婚内第三者为何有效呢?《中华
在众多遗嘱类型中,自书遗嘱是较为常见的一种,但同时也是被确认无效率较高的一种。令其失效的原因也是各式各样,其中,落款不明确便是其中之一!曾经有当事人拿着母亲留下的遗嘱办理继承事宜,遗嘱见证人当场表示遗嘱确实为遗嘱人亲手书写,遗嘱所处理的内容也是合法的,但问题就出在遗嘱没有明确的订立日期!同时,遗嘱人在落款处写的是‘母亲留’。这就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其中自书遗嘱的要求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如果市民朋友们选择自书的方式订立遗嘱,那么就一定要记得在落款处注明日期,并且签名!可千万别用“你的父亲”“爸爸”这类昵称,亦或是笔名、家人间互称的小名作为代替,否则遗嘱很可能会因此失效!除了“落款不明”外,遗嘱内容不明确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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