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可以极大程度上强化遗嘱的效力,避免因遗嘱效力问题出现争议。深远律师具有极高的专业性,且律师见证程序设定极为严谨,可提供专业化、系统化、一站式的律师见证服务。
Message
product
news
公证处对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在遗嘱人死亡前,是保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查询,包括法院在内。不过立遗嘱人自己可以。但如果遗嘱人已经死亡,遗嘱受益人以及遗嘱利害关系人都可以查看遗嘱的公证档案的,你作为死者的子女可以查看,而且能看到遗嘱的档案,包括遗嘱的原件。公证机构有个全国性遗嘱备案查询的平台,遗嘱信息全国联网。无论遗嘱人的遗产在什么地方,在全国哪个公证处办理公证,凡是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遗嘱、保管遗嘱,无论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还是打印遗嘱,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为取得遗产办理继承时,都可在全国任何一家公证机构,通过该平台查到。
设立遗嘱能够体现个人遗产的处理方案和意愿。一份合理有效的遗嘱是保护家庭财富的重要方式之一,特别是对于有一定财产的人来说,遗嘱不仅能保障财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也能让家庭财富保值和增值。合理规划遗产分配方案:遗嘱可以规定遗产的分配方案,通过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可以避免家庭财富部分因为继承问题而遭受损失。在制定遗产分配方案时,应结合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如生活比较困难的等等。合理的遗产分配方案可以减少遗产纠纷,保障家庭财产的完整性和延续性。选择合适的继承人:在遗嘱中,应当选定一名或多名合适的继承人,同时遗嘱中也应注明相应的财产分配比例或分配方式,在选择继承人时,应该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经济实力、才能素质等等因素,避免因为选错了继承人而导致家庭财富的损失。指定合适的执行人:在遗嘱中,应当指定一名可
遗嘱人立遗嘱时,经常会犯这样的错误,就是在遗嘱中处分了属于配偶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这个条款说明被继承人应在遗产范围内处分遗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实际规定了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即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在婚后取得的大部分财产实际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考虑这一财产制度,不能将配偶的财产份额一并处分了,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所以立遗嘱时应特别注意,只能处分自己的部分,比如夫妻共同的房屋,遗嘱人只能处分房屋的一半价值,无法处分整个房屋。如果夫妻二人想把整个房屋留给子女继
当遗嘱人希望以某一特定情况的出现作为遗嘱效果发生或终止的根据时,便产生了附条件遗嘱。附条件的遗嘱中所附的条件须在遗嘱订立时尚未发生,条件是否能够成就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该条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而且无需待遗嘱人死后才能确定。此外,遗嘱附加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如附加妻子不得再婚条件的遗嘱就属于无效。附条件的遗嘱不同于附义务的遗嘱,附义务的遗嘱所附的义务是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必须实行的某种行为,具有确定性,在附义务的遗嘱中,遗嘱人在遗嘱中设定的义务既可以是要求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遗嘱人生前对遗嘱人或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也可以是要求其在遗嘱人死亡后对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示例:登记我个人名下的位于××××××房屋(房产证号:××××),如XXX在2023年之前考上大学(本科),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