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远律师可以从办理继承公证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委托人进行指导,协助委托人准备继承公证的各项手续及材料,必要时可以代理委托人办理继承公证,从而帮助委托人顺利实现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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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家族争产,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合理规划财产和遗产分配,在家族中做到公开、透明、公正,通过早期财务计划等方式消除家庭成员间的敌意,让家庭成员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公正的分配,尽可能避免家庭成员之间发生争端。我们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合理安排,避免家族争产:订立遗嘱:一份清晰明了的遗嘱应该表明财产如何分配,遗嘱执行人是谁,以及如何解决任何争议。清晰明了的遗嘱可以避免家族争产。教育家庭成员:尽早地为你的家庭成员提供合适的财务知识和教育,以帮助他们了解如何继承和管理财产。早期财务计划:父母应该早期规划财务,并将其遗产分配计划告知其子女。开始早期财务计划可以避免日后的家族争产。协调继承人的关系:尽可能协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通过一些家庭活动来加强沟通和联系,了解家庭成员立场和需求。坦诚对话:在一
香港遗产的法定继承是由高等法院遗产管理处负责处理。其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1.领取死者的死亡证明。如果死者在内地死亡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死亡公证书。2.调查统计死者遗留的财产。包括死者名下的房地产物业记录及价值、在银行的存款本息和保险箱内的财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及私人公司的股票和价值,以及死者所欠的债务。3.申报和交纳遗产税。按照死者死亡日期向香港税务局遗产税署申报死者遗产情况。将遗产详细列表并由申请人宣誓呈报遗产署。4.向高等法院申请承办和验证。(1)官方承办人申请承办遗产的条件:a)死者在香港既没有,也没有继承人,但有遗产;b)死者在香港有遗产,但没有遗嘱,而继承人要求官方承办人承办;c)死者有遗产在香港,但没有遗嘱,而继承人在十二个月内未提出申请承办;d)死者没有遗嘱,但有遗产在香港,而居住在香港的继承人未成年
由于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应当以所继承遗产范围为限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遗嘱中除了处理财产的安排事项外,同时应当明确遗嘱人名下债务情况,如债权人姓名或名称、金额、债务产生时间、届满期限、债务事由(如借款、合同等)等情况,也应当保管好已偿还债务的相关证明材料。示例:登记在我个人名下的位于××××××房屋(房产证号:××××),在我去世后,该房屋由××个人继承,属于××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该房产尚有抵押贷款未清偿完毕,抵押权人为××××银行,贷款合同编号为××××,抵押贷款总金额为×元,截止目前,剩余未还贷款金额为×元。前述剩余抵押贷款由××继承前述房产的同时,以继承房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偿还责任。
在订立遗嘱时,对于股权的继承和安排十分重要,股权一般分为财产性权利和人身性权利,且与公司的经营与控制权息息相关,遗嘱中关于股权的安排是否科学、合法,直接关系到公司将来的命运和家族财富的来源。那么实践中,我们在遗嘱中应如何设定股权继承条款呢?1、股权基本情况:需要写明公司全称、公司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以及立遗嘱人持有股权的比例、该股权如是由他人代持还需要写明代持人身份信息等等基本情况。还要写明公司章程中对于股东资格的继承是否有限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中如果规定了股东不能继承,则需修改公司章程,达到与遗嘱一致的状态,否则遗嘱即使安排,但章程中作了股东继承的限制性规定,也会导致遗嘱无法执行。2、由谁继承。明确股权由谁继承,注明继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继承人是两人及以上,则还应写明每人继承的具体份额。由于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