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基于出资或继承取得的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股东可以根据所持股权,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及人身权利。
一般认为,股权可以分离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两部分。股权的财产权利,主要包括:按照出资比例取得分红权利,依照法律、公司章程转让股权并获得相应对价的权利,对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的权利,依法分配公司解散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的权利等;而人身权利主要包括:知情权、表决权、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那么,股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呢?股权继承的一般规则是什么呢?
有人认为,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股东之间通常具有较强的信赖关系,对股权的转让和股东身份的取得都有一定的限制,因此,在股权作为遗产被继承时,继承人只能继承与股权相对应的财产性利益,而与股东身份相关的其他权利则不能被继承。
其实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股东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股权继承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继承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且继承人不存在禁止成为股东的情形,那么,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便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成为股东。继承人因继承成为股东后,对应继承份额,其股东权利义务与原股东相同,享有完整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