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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篇:独生子女就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么?

文章来源:遗嘱定制 2023-07-05 13:48:39 0 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

独生子女未必能继承父母恩全部遗产,比如以下4种常见情况就不可以。

情况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可见,父母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明确遗嘱中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无法继承全部的遗产。或许只能继承未遗赠部分财产。

情况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外公外婆过世的。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位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位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的时候、由第一位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位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的,由第二位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如果是这样的话,通常爷爷奶奶辈的人可能不止一个孩子还有其他孩子的存在,这个时候就会造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过世后,他们的全部遗产会有人继承,而是作为遗产被再继承,这也就使得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情况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据民法典又有相关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所得财产。也就是说,父母过世未留其他遗嘱,但子女已经成家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你父母立有遗嘱并标明遗嘱的内容指定用你来继承全部的遗产,那么此时遗产自己来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情况四:

如果父母一方过世之后,另外一方出现再婚的情况,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就算再婚后没有生下孩子,你的继父(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

可见,继承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情,很多情况并不是我们日常认为的那样,有时事情的走向并不是父母的意愿甚至是事与愿违,所以做一个份好的遗嘱,是对子女最好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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